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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3-12-28 16:40:00   点击:89
    1.建设专业化转移机构
    鼓励专业技术转移机构为科研团队提供全程成果转化
    服务,支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以及技术转移机构。
    促进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市场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技术合同
    登记机构设立技术合同代办机构。(详见黑政办规〔2021〕
    7 号)
    2.完善转化制度
    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有企业应当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
    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管理制度,作为经费管理、
    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详见黑政办规〔2021〕
    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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