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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松花江海浪河流域海南乡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23 16:06:00   来源:海南乡   点击:535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松花江海浪河流域海南乡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松花江海浪河流域海南乡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建设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境内,海浪河流域林海大桥至牡丹江入江口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海浪河流域牡丹江西安区内生态环境,恢复牡丹江水源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保证牡丹江市民饮水安全,治理流域西起林海大桥东至牡丹江入江口,治理区域流域全长21.70公里,其中:主流域14.20公里,支流7.50公里。项目范围2.10平方公里。清理流域内河道底泥12.00万立方米。清理治理区河道流域垃圾1.60万吨,碎石回收用于建筑材料生产原料。建设牡丹江西安区海浪河16.30公里流域两岸生态护岸30.22公里。建设海浪河5.40公里流域水源保护区生态隔离带10.80公里,约0.04平方公里。恢复项目区8.54公顷湿地,治理恢复面积0.05平方公里。

    项目总投资:528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联系人:权玄哲

    电话:138363889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绿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牡丹江市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来源:海南乡
    撰稿:牡丹江市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校对:刘明智
    一审:金勇春
    二审:刘影
    三审:孙传垚
    主办单位: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 承办单位:牡丹江西安区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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