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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区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3 08:47:00   作者:应急局   来源:应急局   点击:430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方案》(牡安发〔2020〕4号)要求,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历年冬季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道路交通方面。以高速公路、旅游线路、乡村公路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道路管控,加大“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坚决打击车辆、驾驶员无资质非法营运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水库、鱼塘等蓄水设施、冬季江河冰面通行以及乡村公路易结冰偏坡险段的安全防护和管理。(西安交警大队牵头,乡镇政府配合)
        (二)消防方面。重点整治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商场、市场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违规设置棉门帘;冬季涉旅场所及文博单位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人防工程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使用棉帘、塑料布等封闭室内排烟口、补风口和室外排烟风机、补风机等问题;易燃易爆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管控不到位;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粮食仓储场所、地下商业街、“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推动“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连片村屯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和农村冬季用火取暖住户重点查访,特别是做好燃煤取暖和使用炭火人员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伤亡事件发生。(西安消防救援大队、西安公安分局牵头,应急、文旅、商务、市场监管、民政、人防、乡镇、办事处等部门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彻底清除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区、动火动电以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冬季“四防”(防火防爆、防冻堵、防中毒、防滑防寒)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建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动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储存、燃放、销售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行为。(西安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消防、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
        (四)非煤矿山方面。露天矿山重点整治运输道路和运输车辆防冻、防滑,采场边坡治理以及爆破作业方案制定、穿孔作业、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应急管理局、西安公安分局牵头,乡镇政府配合)
        (五)工贸方面。重点整治木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等粉尘涉爆企业电气设备敷设不规范、涉爆场所未采用防爆设施、通风除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工信局、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
        (六)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整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冰雪娱乐场所客运索道、室内大型游乐设施、承压采暖锅炉使用、气瓶充装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七)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整治粮食仓储、危化品、工贸等行业企业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作业审批流程执行和作业过程管理不严格,场所风险辨识不全面,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区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工信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冬季旅游方面。重点整治未经审批许可在江面、湖面经营冰上游乐项目、冬季旅游场所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冰雪游乐设施,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游客、场所内机动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等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文旅游局牵头,应急、市场监管、乡镇、办事处配合)
        (九)老旧房屋安全方面。加强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老旧厂房、危楼、危房、简易厂房等冬季安全管理情况,及时排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严防因极端恶劣天气、大雪导致厂房和房屋坍塌事故发生。(住建局牵头,乡镇、办事处配合)。
    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好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
    三、工作步骤
    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3月31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备战”阶段(11月4日至11月10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迅速启动,全面打响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
        (二)年终岁尾安全“攻坚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检自查,严格组织执法检查,严防年终岁尾各类事故反弹,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重点检查内容可参照《各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检查表》(附件2)进行细化完善。
        (三)元旦春节安全“持续战”阶段(2021年1月至2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为人民群众平安过年创造安全环境。
        (四)全国“两会”安全“巩固战”阶段(2021年3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事故易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适时组织督查检查,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面梳理总结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各项工作,查找改进不足,强化前两个阶段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巩固工作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认真研究实施方案,细化阶段工作任务,迅速打响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为保卫战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各行业部门要认真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扎实推进保卫战深入开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企业法定责任和义务,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坚决守住保卫战“第一道防线”。
        (二)突出问题导向,精准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精准开展专项行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四大”行动,推动企业全面开展自检自改。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要坚持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对于工作不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不作为的,也要采取果断措施,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把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有关工作情况,11月8日前,报送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工作简要情况;12月开始,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及累计工作数据(附件1《全区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情况汇总表》);2021年4月1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明珠、刘天华,联系电话:5899779,邮箱:xaq_ajj@163.com。
    附件:1.西安区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情况汇总表
          2.各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检查表



    来源: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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