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西安区西十二路以东平房及危旧楼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的需要,现对该项目评估单位进行公开选取,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安区西十二路以东平房及危旧楼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2、征收范围:
(1)交通局、粮食局宿舍楼地块:海浪路大众汽车4S店北侧、西十二条路东侧、西十二条路80号无名厂院南侧、海浪路北汽4S店院落西侧。
(2)道口组平房地块:西牡丹街北侧、西冷库西围墙西侧、铁路牡图线(盐业门口铁路线)南侧、东侧。
(3)木工宿舍地块:西十二条路以西、二手车交易市场北侧(独立一个住宅楼)、乡村自然路以南、无名木器厂东侧。
(4)正负17组平房地块:
正17组:西十二条路80号楼无名厂院东侧、海浪路北汽4S店院落北侧、西十二条路二手车市场东侧、自然小河环绕北侧和东侧。
负17组:西十二条路二手车市场东侧自然小河北侧100米、西十二条路79号无名厂院落(包围)南侧和东侧、共民村耕地看护房西侧(西十二条路西200米)。
(5)7组平房地块:新安街以南、西十二条路东侧、实验中学大门对过自然道北侧、共民村居民住宅区西侧(西十一条路西200米)。
(6)275号楼地块:西三条路东侧南湖公园广场对面,安全局小区以北,旺林汽车修配厂西侧,西三条路451号(亮颜整形美容门诊大楼)南侧。
二、选取方式:
1.协商选定方式
2.投票方式
3.抽签方式
三、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1.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准有效,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机构成立3年以上。
3.提供合法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证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是企业法人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参加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5日下午3点截止。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西七条路新泰锦绣城小区七号楼一楼)
联系人: 周立山
联系电话:18645369222
牡丹江市西安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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