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的通知》(黑水函[2019]2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实际,特制定区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农业农村局负监管责任、各村为运行管理责任单位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体系。现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一、 主体责任单位:
西安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新梁 联系电话:15046330111
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
西安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牛立辉 联系电话:13903631155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责任单位:
北拉古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孙立新
联系电话:13684538407
南拉古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李哲洙
联系电话:13845343344
沙虎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王新华
联系电话:15946359488
山河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李春浩
联系电话:13359560308
红星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李龙植
联系电话:13936484881
中兴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崔虎林
联系电话:13352538838
红旗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丁德强
联系电话:18645366766
拉南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高庆文
联系电话:13314631298
福兴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于国胜
联系电话:13091855566
河夹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刘 威
联系电话:13845378098
石头沟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李兆林
联系电话:13945379962
温春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于喜志
联系电话:13845367388
黑山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姚继海
联系电话 :15046315333
新立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樊方辉
联系电话:13514545911
楼房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孙 义
联系电话:13946340760
东和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吴振川
联系电话:13514569036
富民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王 朋
联系电话:15246308108
大莫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郭永福
联系电话:13763600567
双龙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王栋良
联系电话:13946356009
小莫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张存义
联系电话:13904832222
海浪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徐延文
联系电话:15004530005
卡路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孙玉涛
联系电话:13945348188
桥头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张 彬
联系电话:13624530678
烧锅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张兆东
联系电话:13704838523
共荣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付德彪
联系电话:13946346337
敖东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赵建国
联系电话:13694537149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 | 承办单位:牡丹江西安区新闻信息中心 |
技术支持:艺通网络•网络行业权威 | 版权所有: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 黑ICP备14007586号-1 |
联系电话:0453-5899660 0453-5899624 |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长安街58号 |
网站标识码:2310050001 | 站点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