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西安生态环境局
牡西环函〔2025〕18号
关于韩淑芹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的
送达公告
韩淑芹女士:
您提出的“对被已占用立新村村民承包的耕地建设《牡丹江市西安区海浪河国家湿地公园》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土地手续”信访事项,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将于2025年5月3日前办结并书面答您。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由于您的电话无人接听且未登记详细住址,我们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件送达等方式为您送达《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特此公告,公示期30天(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6日),期满即视为送达。
牡丹江市西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