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蓝盾护航”—2024年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公示-牡丹江市西安区
西安区“蓝盾护航”—2024年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3 09:25:00    点击:21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蓝盾护航”—2024年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学校卫生、教学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蓝盾护航”检查期间,我局以传染病防控为首要任务,将卫生监督工作贯彻整个疫情防控体系,覆盖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检查全区各类学校19所,出动监督车辆19台次,监督员38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9份,限期整改14家,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100%。  

     按照《关于开展“蓝盾护航”—2024年春季开学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对于辖区内中小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学校近视眼防控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各学校均制定了两案九制等相关制度,均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报告渠道通畅,建立健全了学生健康档案,开展了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各学校均开展了晨午检测温记录、消毒通风记录、因病缺勤缺课病因追查记录。教学环境、教室采光、饮用水符合相关要求。学校对传染病防控工作十分重视,切实加强完善了两案九制各项制度并落实,扎实有效落实晨午检、各公共区域物体表面清洁消毒登记、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因病缺勤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辖区内部分中小学校饮用水为桶装水,均有桶装水公司相关资质检测报告。其余中小学校已安装直饮机,并配有涉水产品合格批件检验单。

    

     下一步,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区卫生监督局)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指导监督辖区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畅通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学校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及病因追查等各种登记记录要及时,做到常态化管理。设专人及时报告疫情,扎实细致地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把有效控制学校传染病工作作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点,要针对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


    附件:2024年度西安区春季蓝盾护航学校监督检查台账


来源:西安区卫生健康局
撰稿:陶旭
校对:迟钰璟
一审:关梦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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