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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西安区直播电商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14:54:00    点击:1757


牡西政办规2021〕1号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西安区直播电商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西安区直播电商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2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月22日

 

 

 

 

 

 

牡丹江市西安区直播电商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催生的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大力发展直播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直播电商新经济,推动直播电商产业跨越式发展,为西安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新亮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抢抓直播电商发展窗口机遇,抓人才、抓场地、抓政策、抓应用,发挥直播人才集聚优势,以建设全市乃至全省直播电商示范区为核心,以打造优质网红资源为抓手,以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为方向,鼓励引导直播电商在各行业、各产业应用普及,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不断完善直播电商产业新生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安区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坚持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发展,立足西安区,面向全国、全球,将全市直播电商人才、平台、信息资源穿成串、划成片、形成链,达到聚集效应。到2022年底,围绕重点领域建成“3+”直播电商共享基地,扶持5+”头部直播电商主体,培育“10+”骨干企业,打造40+”网红产品品牌和直播电商基地,聚集“5000+”直播销售和运营人员,直播电商基地面积达到“30000+”平方米,年直播带货销售突破5亿元,形成链接更紧密、更快捷,互动性更强的直播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态势,把西安区打造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直播电商网络流量新高地。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直播电商共享基地。

1.着力打造一批直播电商产业载体。高标准建设西安区新经济产业园,形成直播电商、技术研发、网络科技、呼叫服务、新文创产业相融合的新经济体。加快建设西安区新文创产业园,借势全省“直播电商三年行动计划”,依托解放路百年老街历史积淀和现有业态基础优势,围绕直播带货、网红培训、自媒体运营、电商培训、本地企业产品线上推广、产品售后服务等内容,打造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直播电商基地。积极推进中兴韩国跨境直播基地建设,抢抓承接省旅发大会带来的产业发展契机,充分发挥西安区文旅产业优势,依托朝鲜民俗风情街、解放路百年老街及中兴村等项目建设,构建以西安区特色景区、特色食品、特色网红打卡地为主题的直播电商基地。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经合局、区文旅局、海南乡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深化西安区官方快手、抖音融媒号建设,联合辖区内特色农产品、生态景区、民俗文化和文旅文创项目等主体,加强流量共享和亮点整合,每年制定发布宣传推广西安区特色产业发展的主题短视频100条以上,形成新经济产业网络宣传效应。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年度任务

3.成立牡丹江市直播电商产业协会,推动直播电商与本地产业、本地企业协同发展,逐步带动我区产业链、供应链提档升级。鼓励支持立银传媒、新华书店等本地企业建立适应直播电商要求的供应链快速灵活响应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升本地企业在各直播平台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帮助本地企业在直播电商领域做大做强,形成发展优势。强化网销产品的设计、生产、营销,打造多品类、有特色、供应足的“丹江好货”电商产品和网红品牌。鼓励开展田间地头、厂地、仓储等直播形式,推进以销定产,实现产品电商化包装和规模化生产供应。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文旅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前

(二)大规模培育直播人才

1.广泛开展直播电商培训。落实省直播电商培训政策,发挥辖区省农经学院、农科所等驻区科研院校及盛世雪城、教育创业基地等培训主体作用,面向区内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分类组织开展直播电商技能培训,每年开展技能培训不少于10次,年均培育掌握电商运营基本知识和直播电商技能的主播和运营人员2000人以上。发挥直播电商行业协会作用,每年举办网红经济专题讲座5次以上、吸引电商直播企业10家以上、直播电商基础知识授课10次,开展直播电商技能大赛2次,吸引民众了解直播电商、参与直播活动。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年度任务

2.培育孵化本地网红达人。引进知名直播机构和MCN机构5家以上,针对专业主播进行包装和打造,实现内容的持续输出,整合全市电商平台、供应链等行业资源,帮助主播与外部品牌或资源合作。到2022年末,力争培养有一定影响力和关注度的网红主播30人以上。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3.完善直播电商人才服务政策。落实区委打造“智汇西安”品牌安排部署,立足区情实际,与黑龙江工业学院、省农职院、省农科院牡丹江分院、牡丹江大学等高职高校密切合作,积极搭建直播电商产业育才、引才、用才平台,建设教育科技产业园等公共实训基地,将非高等学历电商人才纳入区人才政策体系,大力扩容直播电商基层人才队伍,强化直播电商人才服务,加大相关人才政策的兑现力度。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创新直播电商应用

1.鼓励直播电商助力农产品上行。依托辖区绿稻、蔬菜、烤烟3个万亩基地和杂粮、北药、沙棘、红薯、大榛子、西香瓜、灯笼果7个千亩园区等特色种植业,以及东和红山猪、鹌鹑养殖等特色养殖业,推进“直播+农业”“直播+扶贫”,每年开展农业产地、基地直播30次,拍摄农产品短视频50条。发挥直播电商线上宣传推广作用,放大“牡丹江大米”品牌效应及“台创园”技术优势,加大原生态农产品与扶贫产品营销力度,倡导优质优价,促进本地区农特产品“产的好”向“卖的好”发展,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责任部门温春镇政府、海南乡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年度任务

2.鼓励直播电商助推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发挥西安区商贸核心区要素汇集优势,围绕提升太平路传统商圈、西部新商业中心,每年组织开展“直播+商圈”主题活动2次以上;围绕牡丹江大米节、中俄国际足球赛、文旅庆祝品大赛暨旅游商品展销会、牡丹江乡村民俗旅游嘉年华、牡丹江国际越野车邀请赛等节会赛事,每年设计举办“直播+展会”主题活动5次以上。围绕万达时代天街、朝鲜民俗风情街、解放路百年老街等商业街区建设,依托辖区餐饮、娱乐、民俗文化等优势资源,引导商家开展丰富多样的“直播+批发市场”“直播+小店经济”“直播+夜经济”等直播电商活动,建设城市夜间经济聚集区。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年度任务

3.鼓励开展跨境电商直播。发挥云诚跨境电商、嘉仁跨境电商及韩国商品跨境免税购物中心等平台示范引领作用,借助与俄、韩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地缘、亲缘优势,支持跨境电商直播机构培养精通语言、了解产品和消费习惯的主播,鼓励跨境电商整合国内外产业链资源,利用跨境电商直播实现进口与出口双向流通。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4.探索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推动餐饮住宿、租赁、商务服务、教育、文化旅游、制造等行业企业开展直播电商活动,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新模式,运用5G技术,促进直播与 VR 、 AR 技术融合,营造全品类直播的良好氛围,实现“万物皆直播”的新消费场景。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文旅局、区工信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营造良好的直播电商环境

1.深化与直播平台合作。加大与阿里巴巴、腾讯、抖音、快手、拼多多等直播平台的合作,争取流量、曝光、培训、活动等支持,着力引进一批直播电商平台区城服务中心,实现流量优势的转化和利用,扩大在直播电商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委网信办,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建立直播电商智慧统计监测分析系统。鼓励电商直播机构、电商平台企业、数据监测机构依托大数据进行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定期发布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报告。建设完善的直播电商大数据统计监测分析服务体系,及时全面反映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状况。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委网信办,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建立直播电商“诚信规范经营”机制。制定直播电商“诚信规范经营”标准,采取政府指导、协会组织、社会参与的方式,对我直播电商从业人员和机构进行“诚信规范经营”评选。对符合标准的授予“诚信规范经营直播电商达人”或“诚信规范经营直播电商单位”称号,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有效解决直播电商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服务、价格等信息不真实问题,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树立行业标杆,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直播电商新业态的认识,加大对产业发展动态、趋势的研判力度,建立完善直播电商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区直播电商发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分工合作,形成推动直播电商发展合力。构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直播电商企业、各类商业经营企业共同参与的互动机制,组织“直播电商+”对接活动,促进直播电商与各行业领域融合发展。建立调研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做强做大。

(二)优化政策支持。依据辖区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实际,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项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制定出台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政策,对发展绩效好、示范效应强的直播电商企业项目予以支持,对行业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强的直播电商企业,优先考虑认定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

(三)加大舆论传力度。利用西安区门户网站、今日西安区及西安区快手、抖音主题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主动对接各种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我区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情况,宣传品牌直播机构、MCN 机构、网红品牌和带货达人,宣传推广我特色产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市、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作用,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自律规范,积极参加直播电商行业峰会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活动,筹划组织直播电商与商贸企业对接大会、直播带货大赛等活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行业协会“搭桥”的政企联动局面,推动我区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创新政府服务管理体系。按照包容审慎的理念,创新对直播电商行业的服务管理,切实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做好引导和规范。加强对直播电商的监管服务,依法规范直播电商的经营行为,推动主播合法合规开展直播带货,督促平台承担网店、内容生态、交易安全、广告等相应监管责任,建立行业信用信誉评定、奖惩等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政策解读:http://www.mdjxa.gov.cn/index.php?c=article&id=3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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