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牡丹江市西安区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1 11:07:00    点击:498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9〕15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牡政发〔2020〕1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为有序启动和推进我区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落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重大的力调查。通过查将全面查清我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掌握我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积极应对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西安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普查,切实将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按照市文件要求,结合西安区实际,成立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通知要求,在2020年4月10日前组建工作机构。

三、周密安排、做好保障。一是落实经费。按照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各级普查机构要做好普查经费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节省开支;二是落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研究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策划和具体实施。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宣传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

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统计部门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抽调人员入驻人口普查办,向普查部门整理提供相关行政登记资料,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六、智能采集、提高效率。一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在普查员使用平板电脑或者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前提下,倡导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数据;二要推进资料共享,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流程加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七、严格规范、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现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完善普查方案,健全普查全过程、各环节的行为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同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在普查中出现的少报、漏报,工作不严谨等情况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和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311

 

 

 

附件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传宝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克文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于  波 区统计局局长

汪  洋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焦  蓬 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副局长

张玉清 市自然资源局西安分局副局长

冯化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季  玮 区卫生和健康局副局长

成员:  孙  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吕建凯 区政法委副书记

王  莉 区委网信办主任

崔红丹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权  禹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孙  斌 区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张  妍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徐秀荣 区民政局副局长

姜  宇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付伟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  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利华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友宏 区税务局副局长

王云胜 区统计局副局长

韩  冰 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于波兼任。

政策解读:http://www.mdjxa.gov.cn/index.php?c=article&id=2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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