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区文化旅游领域蔓延,按照西安区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区文化市场、景区和文化场馆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采取以下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市防指办[2020]277号文件要求,在负面清单中的歌舞娱乐场所(歌厅、舞厅、游戏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场所禁止营业,具体开工情况,请按照市文旅主管部门或防指办的要求进行。
工作措施:每天不定期巡查至少一次,关门停业期间,文化娱乐场所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私下”聚集活动,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二、公共文化场馆一律暂缓开放。区文化馆、市图书馆西安区分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办事处文化中心等场馆未接到市文旅主管部门通知继续暂缓开放。
工作措施:实施人员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要求,配备足够的体温计、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需要。保持良好通风条件。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督促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
三、景区坚持适度有序开放。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复工准备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复工手续。 工作措施:每天不定期巡查至少一次,发现有游客人群密集的情况,及时劝导疏散。场所实施人员进出管理,预约服务,引导游客分时段、分散式进入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