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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十二号)

    发布时间:2020-03-01 10:50:00   点击:2900

    为了巩固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坚决打好“外防输入”阻击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抵达西安区的入境人员,原则上一律到指定宾馆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二、从2月7日起抵达西安区的入境人员尚未备案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24小时之内,必须到居住地村(社区)报备;
    三、隔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规范和要求》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规范和要求》;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人员防控和小区封闭管理,做好隔离人员跟踪服务;
    五、对违反本通告,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453-5899808

    温春镇联系电话:15945399648 

    海南乡联系电话:18645321999 

    先锋办联系电话:13836314622 

    火炬办联系电话:13214631110 

    牡丹办联系电话:13504535277 

    立新办联系电话:18645257966 

    江滨办联系电话:15246338777 

    沿江办联系电话:15046397778 



    西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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