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 > 首页 > 巩固脱贫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 > 资金管理办法

    西安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发布时间:2018-06-18 15:35:00   来源:西安区财政局   点击:3997

    西安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2018年6月18日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坚决打赢西安区脱贫攻坚战,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安排部署,结合中央、省、市“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把扶贫脱贫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要民生任务,把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扶贫脱贫的重要内容,确保农村贫困群众与全区人民同步实现小康。

    二、攻坚目标

    截至2018年6月末,全区农村人口4.9万人,按照省级标准经过精准识别,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1户、贫困人口29人,贫困发生率为0.059%。其中:需要发展产业扶持的  3户、9人,政策保障兜底的贫困人口11户、27人;到2018年末,实现贫困人员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确保全区按照省现行标准下的2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产业扶持的贫困人口人均纯收达到3,335元以上,全区11户贫困户全部脱贫。2019年至2020年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不出现返贫现象。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小康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加快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有机融合,扶贫开发与资源配置、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引导各种资源向贫困群众倾斜,促进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汇聚,加快产业项目向有贫困人口的贫困村布局,使农村贫困群体与全市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坚持区域经济发展与精准扶贫协同实施。实施精准扶贫和区域经济发展有机协同并进,面上抓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点上抓精准脱贫攻坚,切实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一户一策,真正帮到点上、扶到根上,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政府主导与各方协力有机结合。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夯实基础与提升能力联动攻坚。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改“输血”为“造血”,着力解决路、水、住房、通讯等制约发展瓶颈问题,注重抓好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增强贫困群众市场意识、创业能力和致富本领。

    ---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互促共赢。始终把保护生态、绿色发展作为脱贫之基、致富之道,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并重,探索绿色产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生态扶贫新路子,实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

    四、重点任务

    1、加大产业增收脱贫力度。把产业扶贫作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治本之策,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和宜游则游的思路,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和项目,促进贫困人口快速增收。加大科技服务带动脱贫致富,促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带动提升农业生产技能和种养水平,促进贫困人口增产、增效、增收。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脱贫致富。抢抓国家发展特色产业专项政策,重点引导贫困户发展蔬菜、畜牧、林下经济等特色优势产业,逐户落实扶持生产项目,积极鼓励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全方位扩大贫困人口增收渠道,脱贫致富。推进产业化经营带动脱贫致富,重点支持鼓励域内北纯杂粮、大莫蔬菜合作社等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合作、技术合作、股份合作等方式,吸纳贫困户组建利益共同体,促进贫困人口更多分享产业化成果。强化新型主体带动脱贫致富,围绕蔬菜、绿稻、畜牧等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一批带动力强的农、林、牧等龙头企业和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搭建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平台,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旅游局、温春镇、海南乡)

    2、加大教育培训脱贫力度。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政策。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打好联合培训、定向订单培训组合拳,通过雨露计划培训、实用技术到培训、互联网+农业培训和残疾人就业培训等多种途径,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都能接受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培训,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打牢脱贫致富的根基。推进村屯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加强以贫困群众为主要对象的科技培训,确保贫困家庭的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实现靠技能脱贫。(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局、区人社局、区商务旅游局、温春镇、海南乡)

    3、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积极推动宽带网络向贫困人口覆盖。支持城市末端配送网点延伸至有贫困人口村。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有贫困人口村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使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的“三有一能”目标。(责任单位:区商务旅游局、区农业局、区工信局、温春镇、海南乡)

    4、加大生态保护脱贫力度。依托全区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在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坡耕地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的过程中,加快推动项目和资金向贫困人口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采取政策引导、项目带动、服务促动等方式,加快引导贫困群众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积极鼓励贫困人口,围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就业创业,全面推动生态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向脱贫工作优势转变。充分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全方位促进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商务旅游局、区财政局、温春镇、海南乡)

    5、加大资产收益扶贫力度。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针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积极探索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的有效途径和模式,特别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探索代管、托管等形式,实行资产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统一分配。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土地入股等方式,优先吸纳贫困户入社,带动贫困户发展合作经济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温春镇、海南乡)

    6、加大政策兜底脱贫力度。针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机衔接,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抚(扶)养人的特困人员逐步实行集中供养,提高供养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村落实力度,逐步实行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拓宽社会保障领域,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编织兜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构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特困户救助需求相衔接的帮扶信息平台,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人社局、温春镇、海南乡)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扶贫脱贫的总体推进、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工作,确定全区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扶贫脱贫工作。各乡镇负责统筹推进本地扶贫脱贫工作。扶贫开发领导小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有关要求承担脱贫攻坚责任,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制定本部门的扶持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方案。

    2、强化主体作用。建立完善“区级统筹、乡镇主导”的管理体制,乡镇党委、政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主体,各乡(镇)要按照省、市、区脱贫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地资源、产业、村庄建设等基础条件,科学制定当地扶贫脱贫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大组织协调推进力度,强化政策资金争取、财政支持和配套资金落实。

    3、强化资金保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支持,鼓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贫困户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地方责任,坚持和完善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完善村级党风廉政惩防体系。

    4、实施结对包扶。建立区、乡、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全面组织实施区级干部带头包扶、相关部门定向包扶等定点对接工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一名区级处级干部、一个职能部门对口帮扶一户贫困家庭的包保机制,实现对贫困户全方位进行包扶。建立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实施情况电子档案,定期督查通报情况。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确保包扶工作有实效、有长效。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与扶贫工作,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脱贫行动,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帮扶工作格局。

    5、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合作配合力度;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政策、对接政策,主动争取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本部门扶贫脱贫工作任务,形成部门联动、分兵把口、协调推进的局面。依托网络载体,整合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重点宣传扶贫脱贫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大力推广扶贫脱贫工作中改革创新的先进经验和扶贫模式,切实增强扶贫脱贫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6、加强考核督办。要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各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乡(镇)、村三级要层层签订军令状,实施严格的限期脱贫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综合协调、督办检查作用,会同区委督察室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情况通报、监督和反馈制度。强化结果导向,把扶贫脱贫工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完不成任务的主要领导追责问责。

     

     


    来源:西安区财政局
    主办单位: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 承办单位:牡丹江西安区新闻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艺通网络•网络行业权威 版权所有: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 黑ICP备14007586号-1
    联系电话:0453-5899660 0453-5899624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长安街58号
    网站标识码:2310050001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