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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3、《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申请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机构端打印);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3、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合同(需注明聘期);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发的《医师执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获得医师资格证两年内未注册者;终止医师执业活动两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需提供);
6、重新办理执业注册申请。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执业证书;
7、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