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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区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百日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9-06-18 12:09:00   点击:4253
    西安区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百日攻坚战”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百日攻坚战”开展以来,西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克难。西安区域内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牡丹江和海浪河,是城市供水重要水源地保护区。针对历史遗留、情况复杂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西安区委、政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管副局长及区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西安区境内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联席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以及区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召开了全区河湖“清四乱”联席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项行动的任务、要求及整改时限,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西安区区域范围内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公告》。
        建立河湖“清四乱”问题市(区)、乡镇、村三级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求每一个问题在每一层级都明确一个具体负责人,整治进度二天一报告,销号进度一周一通报。
    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督促落实。对较难解决的“四乱”问题当事人进行集体约谈,对销号进度缓慢的,由专项行动联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部门职能分别对问题当事人下达了行政文书。区政法委两次组织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区法院等市区相关部门,对区域内“四乱”问题进展缓慢的企业及个人进行了现场督办,送达了《“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公告》,签定了《承诺书》。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相关人员对涉及四乱问题的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公安部门对拒不配合的进行了训诫,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前全部完成清理整治。通过开展联合行动,有力地震慑了河湖“四乱”问题当事人,推进了整治工作进程。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督导力度,加强问题跟踪、强化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情况、压实工作职责,促进剩余问题台账在规定时间节点整改销号。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对区域内河湖“四乱”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打击,确保我区于5月30日前河湖“清四乱”工作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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