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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区召开2019年河湖长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18 09:43:00   点击:2232
      4月17日,西安区召开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区委书记赵玉国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海峰,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坤,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冯慧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康永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传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诗忠,副区长李新梁、闫微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河湖长1号令《关于印发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典型案例的通知》;审议通过了西安区河湖长、区级河段长(湖长)的建议和西安区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行动方案的建议。会议还对全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河湖管理保护已进入“系统治理”的攻坚期,专项治向系统治、单一治向协同治、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三个转变”的趋势非常明显。
      会议要求,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开展区域内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明确管护范围,分河湖、分段落实责任人,制定时间表,确定具体任务。属地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导落实;各成员单要分清职责,履职尽责落实到位,做到区域内河湖治理全覆盖。
      会议强调,落实好河湖长制工作一是要宣传到位,运用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省市及各类文件通知精神;二是要责任到位,河湖长开展巡河湖工作要亲力亲为,不虚名带长、推诿责任;三是要摸清底数,对河湖“清四乱”进行清单式管理,实行消号式管理,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四是要整改要实,各级河湖长、河段长(湖长)在巡河湖方面要做到真巡真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瞒报、不漏报;五是要巡河湖日志的记录要规范、完整、详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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