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根据《黑龙江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厅〔2012〕33号)、《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牡办发〔2018〕29号)等有关规定,西安区委结合实际,制定了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传达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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