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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西安区城乡建设局上半年环保主要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13 12:42:00   作者:白巍   点击:2994

                                    2018年度西安区环保主要工作
    1.迎接环境保护督察检查,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上半年区环保局多次迎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检查,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落实推进。(1)搞好水源地保护工作6月20日前完成海浪河口、海浪河口内两所自动水质监测站建设。
    (2)协助区政府解决温春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筹建2座污水处理站。(3)多次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一级二级保护区饮用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清查禁养区内规模性企业。督察组对西安区在完成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工作上表示满意。
    2.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统一规定和要求成立西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已完成污染源普查前期清查、准备工作。此次污染源普查实行全覆盖,根据市环保局提供的清查明细表统计,我区有5890家单位应为普查对象,经逐家筛选后扣除服务行业。剩余2000余家将作为此次普查对象。
    3.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6月末前,根据《牡丹江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要求,完成我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4.积极申报项目资。组织申报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工程和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工程,积极推进农村专项整治。推进“温春镇土壤修复整治项目”。 
    5.强化环保职能保障。在加强减排现场监管方面,坚持早晚巡查,加大节假日巡查力度。为改善牡丹江大气质量多次配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全市范围内进行执法检查、抽查。对辖区内木业进行严格整治以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为出发点,继续开展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6.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处理工。加强环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处理,确保环境信访件件有着落,尽量将各种环境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施领导接访和包案、环境信访工作例会、月度分析通报考核三项制度,强化源头排查有效控制、疑难信访挂牌督办、信息预警、应急预案和内部管理培训考核等措施, 
    7.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和业务素质。切实抓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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